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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下达我县城关地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并水征收的通知

华容鲜闻 1006阅读
飞絮
飞絮Lv.12楼主+关注
2013-05-19 11:47 来自湖南
关于下达我县城关地区生活垃圾处理费

并水征收的通知

华价函4号

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:

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关地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,提高城区生活垃圾处理率。根据《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》(湘政办发 27号精神,经价格听证和局价审委员会通过,并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,现就我县城关地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并水征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并水征收的对象: 城镇居民( 含暂住人口)。

二、并水征收的标准:1.已抄表到户的居民每户每表每月8元;2.未抄表到户的居民按用水量每吨0.38元收取。

三、其它相关规定和事项按(华价字 8号)文件执行。

二0一三年四月十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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